根據《自然資源部 關(guān)于規范海域使用論證材料編制的通知》(自然資規〔2021〕1號)等相關(guān)規定,對下列擬用海人(申請人)提交的海域使用論證報告進(jìn)行公示,公示期10個(gè)工作日(自2025年1月20日起)。如對所公示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有異議或有聽(tīng)證要求,請在公示期內向舟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或嵊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書(shū)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舟山市臨城千島路159號 ????聯(lián)系電話(huà):0580-****** ?郵編:316021
嵊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嵊泗縣菜園鎮奇觀(guān)路1號 ????聯(lián)系電話(huà):0580-****** ?郵編:202450
報告書(shū)(表)名稱(chēng) | 編制主體名稱(chēng) | 擬用海人 (申請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類(lèi)型 | 用海方式 | 擬用海面積 |
嵊泗中柱山危化品碼頭建設工程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shū)(公示稿) | 舟山市自然資源測繪設計中心 | 嵊泗縣交通運輸局 | 泗礁山島西南側,中柱山外側海域。 | 交通運輸用海-港口用海 | 構筑物-透水構筑物;圍海-港池、蓄水等 | 1.7386公頃 |
詳見(jiàn)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shū)(公示稿)
嵊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