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生產(chǎn)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報行政許可管理的有關(guān)規定,經(jīng)審查,我局對2025年一季度申請的生產(chǎn)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了行政許可決定。現將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 4 月1日-2025年4 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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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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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生產(chǎn)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許可決定書(shū)名稱(chēng) | 行政許可決定書(shū)文件 |
1 | ******居民避險安置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許可決定書(shū) | ******居民避險安置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許可決定書(shū) |
2 | ******水利局關(guān)于攸縣沙河流域水污染綜合治理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許可決定書(shū) | 攸水許【2025】4號:攸縣沙河流域水污染綜合治理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許可決定書(shū) |
3 | ******水利局關(guān)于攸縣重點(diǎn)采煤沉陷區網(wǎng)循園避險安置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許可決定書(shū) | 攸水許【2025】5號:攸縣重點(diǎn)采煤沉陷區網(wǎng)循園避險安置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許可決定書(sh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