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基礎設施提升改造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澄清補遺通知
至各潛在投標人:
1.由于設計負責人注冊土木工程師沒(méi)有建筑工程專(zhuān)業(yè),現將3.3人員要求中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變更為“(1)設計項目負責人:投標人擬派往本項目的設計負責人須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須注冊在投標單位;并提供投標人本單位購買(mǎi)的社保證明材料(若聯(lián)合體投標的,須聯(lián)合體中負責設計工作的單位須提供)。”,其他資格要求不變。
******管理局;聯(lián)系方式:0871-******。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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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7日